北京大学工程科学与新兴技术高精尖创新中心
A类人才(PI/Co-PI)招聘程序
北京大学工程科学与新兴技术高精尖创新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人员构成分为四类。其中A类人才是指独立实验室的负责人(Principle Investigator,简称PI)及实验室主要课题负责人(Co-PI)。PI独立负责实验室的科研工作及运行管理,为中心科研组织的基本单元;Co-PI(实验室主要课题负责人)在PI领导下协助开展实验室工作。A类人才按学术水平分为:①院士/千人/讲席教授 ②长江/杰青/杰出正教授 ③tenured正教授 ④tenured副教授 ⑤助理教授。
薪酬待遇:
1、中心PI/Co-PI享受北大教学科研系列教师的福利待遇和中心特殊津贴,与学校和中心分别签订合同,学校工资按学校标准实行,中心特殊津贴补齐到合同中明确的薪酬额度。中心建设期间,中心PI/Co-PI的薪酬全部由中心支出。
2、中心PI/Co-PI合同中明确的薪酬额度为限高额度,即不再享有学校及相关院系其它津贴。
3、中心PI/Co-PI安家费和房补按北京大学相关政策规定执行,由中心支付。
4、依据PI/Co-PI资历和研究方向,中心为各独立实验室提供不同强度的科研经费。
5、若中心建设期满后不再享有北京市财政支持,通过评审的PI和Co-PI按学校合同继续享有学校工资,不再享有中心特殊津贴。
6、极其优秀的特殊A类人才,其薪酬报学校审批。
招聘程序:
中心面向全球公开选聘A类人才(PI/Co-PI),在中心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,开展招聘工作。
1、中心行政班子根据中心建设方案的重点发展方向,提出PI岗位设置整体方案和建设进度安排,每个平台来自北京大学校内的PI原则上不超过两名。
2、中心的PI岗位设置整体方案和建设进度安排经管理委员会审议后,分批公布招聘简章,面向国内外公开竞聘。
3、由PI根据科研工作需要,提出本实验室Co-PI需求和人选建议,人数不超过三名。由聘任工作组审核后公布招聘简章,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。
4、在中心管理委员会下成立招聘工作组。由中心行政班子提名、管理委员会任命招聘工作组成员。招聘工作组负责开展A类人才(PI/ Co-PI)申请材料的审核、面试并提出聘任意见。
5、从校外招聘的A类人才(PI/ Co-PI)须按照北京大学人才引进程序完成招聘工作。
联系方式: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环境大楼422室
邮编:100871
联系人:王老师、裴老师
电话:010-62765854
E-mail:BIC-ESAT@pku.edu.cn